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
土方平整工程中标公示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于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场出示招标人会议确定的下浮让利系数(β)值为:0.92,现场摇球第一排序人的单位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60元(贰佰柒拾肆万玖仟肆佰零陆元陆角整)
中标价:******.07元(贰佰伍拾贰万玖仟肆佰伍拾肆元零柒分)
建造师:康玉兰(证书编号:赣************)
四大员:施工员:陈威华(证书编号:************525)
质量员:袁慧林(证书编号:************023)
材料员:骆艳(证书编号:************32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袁美红(赣建安c3(2020)******)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土方平整工程中标公示
泰和高新区环保产业园4号5号地块土方平整工程于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场出示招标人会议确定的下浮让利系数(β)值为:0.92,现场摇球第一排序人的单位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60元(贰佰柒拾肆万玖仟肆佰零陆元陆角整)
中标价:******.07元(贰佰伍拾贰万玖仟肆佰伍拾肆元零柒分)
建造师:康玉兰(证书编号:赣************)
四大员:施工员:陈威华(证书编号:************525)
质量员:袁慧林(证书编号:************023)
材料员:骆艳(证书编号:************32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袁美红(赣建安c3(2020)******)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