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有限公司消费帮扶产品年度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集团公众号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4年11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遂投采字2024SCX95-1号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消费帮扶产品年度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包划分:共划分为两个包:A包为大米;B包为食用调和油(非转基因)
4、采购内容:
包号 | 组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总金额 | 规格 | 技术标准 | 单位 | 单价限价 |
A包 | 1 | 大米 | A包、B包合计采购总金额约15万元以上(不低于15万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25Kg/袋 | GB/T1354-2018, 等级:一级及以上 | 袋 | 135元/袋 |
B包 | 2 | 食用调和油(非转基因) | 20L/箱 | SB/T10292-1998 或GB/2716-2018 或GB/T40851-2021,食用调和油 | 箱 | 240元/箱 |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在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
2.2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食品经营(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公章)
2.3本次采购须参照《关于印发遂川县2024年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巩脱办发〔2024〕13号)文件要求执行(详见附件):一是响应的供应商需在遂川县帮扶企业名单中;二是供应商必须在社会扶贫网江西馆(******)或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或吉安邮政“庐陵邮雁”平台注册的线上店铺,且能够在以上平台线上交易;三是供应商响应的大米及油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遂川县2024年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巩脱办发〔2024〕13号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竞价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7日(竞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集团公众号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及竞价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商贸城二区54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B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标段分别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4SCX95-1号+包号******银行及账号如下:
******银行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吉安遂川支行
账号:************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竞价文件。
3、特别提醒:
1)、若一个供应商同时投A包和B包,需按标段提交两份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按A包、B包分别缴纳至指定账户,投标文件名称及编号分别按标段号填写。若同一供应商参与两个包段的投标,允许中选两个包段。
2)、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价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及该企业今后在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3)、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商贸城二区54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商贸城二区54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 ******
4******集团纪委监督电话:******
******有限公司消费帮扶产品年度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