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健康医疗产业园室外电缆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YFJT-007-3
项目名称: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健康医疗产业园室外电缆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元
最高限价:******.31元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0 | 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健康医疗产业园室外电缆采购项目(第三次) | 1 | 批 | ******.31元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 3个月(从供货合同签订生效开始计算)。投标供应商具体供货材料、规格、型号、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货。(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采购规格、采购数量的权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属性:货物类,与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工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投标人代为声明的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响应投标人公章)。
2)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一峰路书香苑小区D栋一单元3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资料: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投标人鲜章)、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投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产品厂家鲜章)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2)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投标人鲜章)、所投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盖投标产品厂家鲜章)、供应商报名回执表(详见公告附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21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县分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永丰县财苑路)。
特别提醒:本项目为线下开标,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县分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永丰县财苑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0元(人民币零元整),******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事项的通知》([2022]吉财购13号文件)要求。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3、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人民政府网和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网站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永丰县全民健身中心******集团办公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永丰县一峰路书香苑小区D栋一单元三楼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