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审字〔2024〕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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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老屋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委员会:
报来《******居老屋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吉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的《关于下达2024年******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居老屋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9-360821-04-05-270688)
二、项目性质:新建
******委员会
******居村委老屋村小组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共基础照明30盏,铺沥青2800平方米,排水沟1600米,双壁波纹管排水沟180米,透水混凝土巷道硬化4000平方米,挡土墙350立方米,护堤500立方米,菜园整治1300米,水塘清淤2200立方米,拆除危旧房2200平方米,公厕维修1个。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县级衔接。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9月6日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