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113号
邮编:343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7000万米PU人造革改扩建项目--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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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永新工业园区茅坪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18′53.64″,北纬27°02′18.57″。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0万元,改扩建项目实施建成后可增加PU贝斯4000万米/年、超细纤维革1000万米/年、油性PU人造革2000万米/年。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分为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后处理工艺,湿法工艺主要以革基布为基材,通过PU树脂、DMF、木质粉、碳酸钙、助剂、色浆等混合浆料涂布,凝固槽凝固、水洗、烘干制成PU贝斯;干法工艺主要以离型纸为基材,通过PU树脂、DMF、色片等混合浆料在离型纸上涂布、烘干、最终与自制的湿法PU贝斯或外购的超纤贝斯贴合进入后处理工段抛光、印刷、烘干、压花、揉纹等工段加工后为最终产品PU人造革及超细纤维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现有1#厂房布设2条油性PU贝斯湿法生产线、现有2#厂房布设1条油性PU贝斯湿法生产线、现有3#厂房布设1条超细纤维革干法生产线及其后处理加工工段、1条PU人造革干法生产线及其后处理加工工段;配料间1新增5个6000L湿法搅拌釜、12台高速分散搅拌机)、贮运工程(原料成品仓库依托现有,新增4个40m3DMF储罐、8个100m3DMF废液罐)、辅助工程(办公楼、综合楼等依托现有)、供热工程(拆除厂区现有锅炉房内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及备用的10t/h天然气蒸汽锅炉,改建为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同时加高排气筒高度至45m,作为备用锅炉使用)、公用工程以及相关配套环保处理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并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及处理方案。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车间地面仅进行打扫,不进行冲洗,因此无地面冲洗废水产生),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以及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与冷却循环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一并通过厂区废水总排放口DW001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外排废水进入江西永新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溶江,最终排入禾水。 (二)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锅炉废气等。PU人造革干法生产线(GF5)及其后处理加工废气采取“四级水喷淋回收塔”工艺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车间1的配料废气及3条PU贝斯湿法生产线(SF2~SF4)工艺废气采取“四级水喷淋回收塔”工艺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超细纤维革干法生产线(GF4)及其后处理加工废气采取“四级水喷淋回收塔”工艺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工艺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4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工艺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与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DMF等。企业在生产运行应加强管理,做到厂房四周安装通风排气扇,加强室内通风;巡检、及时更换耗材,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等。 (三)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DMF溶剂吸收废液、破损包装桶、废机油、废离型纸、不合格品、可回收包装桶、废包装袋、废软布、水膜除尘尘渣及锅炉炉渣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库和危废暂存库应分别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四)环境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置消声器,采取厂房、围墙隔声、减震等措施,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类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防止物料出现泄漏。认真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按要求设置相应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