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指阳乡长湖至湖仙双车道改造工程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9点0******委员会推荐,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建造师:彭阳金注册建造师编号:赣************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交安B21G05932
项目总工:晏文兰职称证书编号:******0075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赣交安B19G06277
投标报价:******.00元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委员会评审,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名称、被否决原因和依据详见下表:
序号 |
投标人名单 |
否决依据 |
1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四大员信息资料,资格评审未通过 |
2 |
******有限责任公司 |
未提供材料员岗位证书,资格评审未通过 |
3 |
******有限公司 |
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不符合要求,询标未回复,资格评审不通过 |
4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四大员信息资料,资格评审未通过 |
5 |
******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信息资料,资格评审未通过 |
6 |
******有限责任公司 |
拟派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签名日期不符合要求,资格评审未通过 |
7 |
******有限公司 |
第二信封开启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人解密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5日(三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吉府办发【2015】1号文件,未按相关要求提交的投诉书,不予受理。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单位:吉安县交通运输局******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