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2024]2号)有关规定,现将永丰县藤田镇圩镇路网提升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改建藤田大道、团结路、文明路、幸福路、庆丰路等6条道路,道路总长度1873.7米,建设内容为改造道路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雨污水工程等,总投资971.62万元,本工程投资933.64万元,设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单位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招******人民政府网。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招标组织机构:
******发改委、县住建局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矛盾。
******有限公司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等。
******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标专家从江西省专家库随机抽取,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八、其他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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