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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养护车辆保险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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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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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名



?项目概况

保险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的地址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赣同创协采字[2024]6号

2、项目名称:保险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元/年

5、最高限价:8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青原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养护车辆此后三年的保险,因车辆起保时间不同,故按现有应保时间起计算其后的三年。因车辆处置、停用、更新等因素,不排除实际投保车辆存在变动可能,增加部分按同等次车的计价参保,减少部分按实际核减,并以补充合同形式予以明确

7、合同履行期限:保险合同签订后的三年,合同为一年一考核一签方式。

8、本项目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4日(工作时间)

******有限公司内

3、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报名后获取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4点30分

2、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28日14点30分

******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人民政府网(******/)上。

2、响应文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提交。响应文件外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评分办法中的证明文件)应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否则,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城投大厦五楼

联系人:周先生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22号曼哈顿广场9栋12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勇

      话:******

     












附件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技术指标要求

本项目采购我单位现有作业汽车此后三年的保险,因车辆起保时间不同,故按现有应保时间起计算其后的三年。因车辆处置、停用、更新等因素,不排除实际投保车辆存在变动可能,增加部分按同等次车的计价参保,减少部分按实际核减,并以补充合同形式予以明确

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1

作业汽车保险

60

技术指标要求

1、作业汽车保险内容

1.1投保人为采购人,被保险车辆均为自有。

1.2购买的险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代交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执收;特种车商业保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200万元) 、车上人员险总保额≥10万元等。

1.3为保证车辆信息安全,投保车辆信息定标后,由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供应商。

序号

车辆名称

单位

数量

年检记录

交强险

到期时间

发票金额(元)

1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洒水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10月

183000

2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105000

3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洒水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10月

183000

4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105000

5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105000

6

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洗扫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392000

7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洒水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183000

8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10月

105000

9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105000

10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洒水车)

1

2024年9月

2024年9月

183000

11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9月

2024年9月

105000

12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105000

13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大钩臂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10月

484500

14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大钩臂车)

1

2024年11月

2024年12月

212000

15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大钩臂车)

1

2024年11月

2024年12月

212000

16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大钩臂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212000

17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10月

2024年9月

105000

18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洒水车)

1

2024年10月

2024年10月

183000

19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9月

2024年9月

105000

20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9月

2024年10月

105000

21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吸粪车)

1

2024年11月

2024年10月

146000

22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吸粪车)

1

2024年10月

2024年10月

146000

23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小钩臂车)

1

2024年10月

2024年10月

105000

24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洗扫车)

1

2024年10月

2024年10月

392000

25

中型特殊结构货车(压缩式垃圾车)

1

2024年11月

2024年1月

108000

26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洒水车)

1

2024年6月

2024年9月

280000

27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对接式垃圾车)

1

2024年11月

2024年11月

188000

28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对接式垃圾车)

1

2024年11月

2024年11月

188000

29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对接式垃圾车)

1

2024年11月

2024年11月

188000

30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对接式垃圾车)

1

2024年11月

2024年8月

195000

31

中型自卸货车(垃圾收运车)

1

2024年6月

2024年6月

178000

32

自装卸式垃圾车(垃圾收运车)

1

2024年6月

2024年6月

178000

33

轻型自卸货车(应急车)

1

2024年7月

2024年7月

71600

34

小型普通客车(面包车)

1

2026年1月

2025年1月

10733

35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1

2024年6月

2024年6月

230880

36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8月

237120

37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6月

25920

38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76000

39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76000

40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76000

41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76000

42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76000

43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4月

2025年2月

200088

44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1月

530000

45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1月

530000

46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1月

345000

47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1月

345000

48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1月

530000

49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5月

2025年1月

369891

50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6月

136035

51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1

2024年6月 

2024年6月

109755

52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月

2024年12月

394749

53

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6月

321371

54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8月

2024年8月

78210

55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7月

2024年5月

46752

56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50000

57

轻型多用途货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25600

58

轻型多用途货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06800

59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13000

60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1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113000

2、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22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100%。

3、投标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投标和履约。

4、要求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4人及以上。

5、要求配备理赔服务汽车1辆。

6、考核办法:

6.1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标准

运行规范

18分)

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5

未按要求配备扣5分

按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

5

未按要求配备扣5分

按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

8

未按要求配备,每少一人扣2分

简易案件

赔付时效

12分)

实际到账1万以内即时到账,1-3万2个工作日到账,3万以上5个工作日到账的。

8

未完成扣8分。

实际到账1万以内1个工作到账, 1-3万3个工作日到账,3万以上8个工作日到账的。

10

未完成扣10分。

实际到账1万以内1个工作日以上到账,1-3万3个工作日以上到账,3万以上8个工作日以上到账

12

未完成扣12分

大宗赔案

赔付时效

27分)

赔款金额为5万元以内3个工作日内赔付

8

未完成扣8分

赔款金额 5万元至10万5个工作日内赔付

9

未完成扣9分

10万以上7个工作日内赔付

10

未完成扣10分

预付保险款项

10分)

发生重大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预估损失的金额,在收到书面申请后预先支付80%赔款的

5

未完成扣5分

发生重大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预估损失的金额,在收到书面申请后预先支付70%款的

10

未完成扣10分

人伤医疗费用赔付比例10分)

涉及人伤的案件,医疗费用按医疗费总金额90%以上的比例进行赔付的

6

未完成扣6分

涉及人伤的案件,医疗费用按医疗费总金额85%的比例进行赔付的

8

未完成扣8分

涉及人伤的案件,医疗费用按医疗费总金额80%的比例进行赔付的

10

未完成扣10分

出单服务时效10分)

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及打单工作的

8

未完成扣8分

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及打单工作的

10

未完成扣10分

其他服务

13分)

成立专项服务队伍,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上门服务(收取资料、送单) 的

7

未完成扣7分

提供续保提醒服务、提供上门培训及风险建议的

6

未完成扣6分

6.2考核办法

6.2.1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2.2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根据服务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进行评分:

1.考核得分小于85分(不含)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2.考核得分在85分(含)— 95分(不含)的,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在30日内完成整改,限期整改后若得分低于95分(不含)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3.考核得分大于95分(含)的直接予以验收通过,存在的问题应在30日内完成改正;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可在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以后的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确定新的服务商。

7、以上采购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合同期限:保险合同签订后的三年,合同为一年一考核一签方式。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保险费用。

4、服务时限要求:在接到采购人报警电话,1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5、要求中标人建立购买服务项目台账,依照有关规定记录保存并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7、以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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