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案核准书
项目名称 | 吉安县禾水和泸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
招标单位(项目法人) | 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 | |
法人代表 | 黄建兰 | |
核准书编号 | 吉县发改核字[2025]1号 | |
招标 方 案核 准意 见
招标 方 案核 准意 见
| ******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县禾水和泸水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105.6公里长200米一个的断面测量(含水下地形测量)的工程勘测及无人机全河段正影像图测绘、编制禾水与泸水全河段总实施方案编制及按经过的乡镇分别编制7本单独的实施方案文本,后续需根据上级确定的具体点位再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设计与预算及项目实施阶段的过程相关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设一个标段,财政评审金额740700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委员会的组成:共设5人,其中招标方代表0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发改委、县水利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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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水利局、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