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土地整治一期项目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永丰县土地整治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三、工程地点:永丰县恩江镇、八江乡、佐龙乡、坑田镇、潭城乡、沿陂镇及鹿冈乡等7个乡镇辖内69个村
四、工程概况:主要包括两部分建设内容,一是土地整理,在八江乡、恩江镇、坑田镇等7个乡镇,共68个片区对土地进行整理,整理规模13864亩,其中土地复垦7073.49亩、农用地开发6790.51亩;二是设施蔬菜产业建设,在整理土地上新建12794.94亩双层单体蔬菜大棚。
五、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监理合同估算价:675.00万元。
七、招标范围: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含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缺陷修复期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同时配合业主完成工程结算)。
八、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24个月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监理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监理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4)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1人(需具备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5)拟派参加本项目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是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退休人员,则应提供已退休材料。新注册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时限不足6个月的以注册证书上的时间为准。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二、获得招标公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永丰******人民政府网中下载招标公告等资料。
十三、开标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于2024年10月15日起按招投标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2)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0日17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有限公司。
4、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796-******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