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盛丰能源永新县工业园区机制炭生产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11-28至2024-12-04,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113号
邮编:343000
项目名称: | 盛丰能源永新县工业园区机制炭生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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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6#、7#、8#三栋空置生产厂房进行机制炭生产,年生产机制炭60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8.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5816m2。用地中心坐标为北纬27°1′22.751″,东经114°18′40.03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项目7#号生产车间,布设破碎区、烘干区、制棒区、炭化区、冷却区)、辅助工程(依托现有1栋2层办公楼)、仓储工程(6#号车间、8#号车间)、公用工程及相关环保配套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水膜除尘用水、初期雨水。水膜除尘用水经隔油、絮凝沉淀、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经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的初期雨水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一并排入永新工业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烘干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炭化气燃烧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等。其中烘干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炭化气燃烧尾气均采用管道收集,通过水膜除尘+静电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来源于物料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陈化过程产生异味气体,破碎粉尘、制棒粉尘、未收集挥发性有机废气等,物料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三面围挡+顶棚”设计,并篷布遮挡,同时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种植具有吸附能力植物,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库和危废暂存库应分别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场区相应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跑冒滴漏出现。 (六)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置消声器,采取厂房、围墙隔声、减震等措施。 (七)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按要求设置相应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依托现有1座200m3的事故池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八)周边规划控制。项目************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九)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