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遂川县专业市场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人民政府网或******集团公众号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遂投采字2024SCX79-1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专业市场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采购第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竞价
预算金额: ******.09元
最高限价: ******.09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招标内容及 技术参数 |
1 | 玻璃幕墙采购 | 1批 | ******.18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铝单板幕墙采购 | 1批 | ******.91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并验收合格(必须满足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具体执行采购人发至中标人的书面进度计划)。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在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服务商应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时间:2024年10月10 日至2024年10月30日(竞价文件的发出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人民政府网或******集团公众号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竞价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商贸城二区54号)
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商贸城二区54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柒万玖仟元整(¥179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4SCX79-1号”******银行及账号如下:
******银行户名:******有限公司
******银行遂川县支行
账号:************2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竞价文件。
特别提示:
1、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价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及该企业今后在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2、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商贸城二区54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商贸城二区54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4、集团纪委监督电话:******
遂川县专业市场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采购第二次竞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