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高新区金属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和高新区金属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公开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石海洋 注册编号:赣************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等级:贰级
投标报价:******.11元
施工员:吕志珍 质量员:吕超 专职安全员:洪丹丹 材料员:江红
******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颜星 注册编号:赣************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等级:贰级
投标报价:******.90元
施工员:郑海涵 质量员:周剑 专职安全员:郑吉生 材料员:周丽
******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郭艳华 注册编号:赣************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等级:贰级
投标报价:******.28元
施工员:王庆雨 质量员:张文兰 专职安全员:汪克乐 材料员:张玉兰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办公室
受理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和高新区金属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公开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石海洋 注册编号:赣************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等级:贰级
投标报价:******.11元
施工员:吕志珍 质量员:吕超 专职安全员:洪丹丹 材料员:江红
******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颜星 注册编号:赣************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等级:贰级
投标报价:******.90元
施工员:郑海涵 质量员:周剑 专职安全员:郑吉生 材料员:周丽
******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郭艳华 注册编号:赣************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等级:贰级
投标报价:******.28元
施工员:王庆雨 质量员:张文兰 专职安全员:汪克乐 材料员:张玉兰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办公室
受理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