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有限公司)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二标段)”复评公告
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于2025年3月4******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及开标活动中投标人提出的异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经招标人申请,项目监管部门同意,定于2025年3月13日14:00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进行复评。
本次活动仅对原异议进行处理,其他异议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如投标人有其他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按相关规定提出,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请各投标人知悉。
江西省吉安监狱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