枧头镇农产品冷链仓储项目
中标公示
本工程于2024年11月22日9:00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举行开标会,依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建造师:刘杰文注册证书编号:赣************
四大员:
施工员:江斌质量员:何娟
安全员:熊华清材料员:周丹玲
中标价为:******.00元。
******有限公司
建造师:黄义友注册证书编号:赣************
四大员:
施工员:丁兆霞质量员:余油忠
安全员:孙建材料员:叶小芳
中标价为:******.45元。
******有限公司
建造师:祝忠华注册证书编号:赣************
四大员:
施工员:马美娟质量员:缪招民
安全员:黄小娟材料员:李水木
中标价为:******.90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肖先生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中标公示
本工程于2024年11月22日9:00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举行开标会,依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建造师:刘杰文注册证书编号:赣************
四大员:
施工员:江斌质量员:何娟
安全员:熊华清材料员:周丹玲
中标价为:******.00元。
******有限公司
建造师:黄义友注册证书编号:赣************
四大员:
施工员:丁兆霞质量员:余油忠
安全员:孙建材料员:叶小芳
中标价为:******.45元。
******有限公司
建造师:祝忠华注册证书编号:赣************
四大员:
施工员:马美娟质量员:缪招民
安全员:黄小娟材料员:李水木
中标价为:******.90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肖先生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