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同意万安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万府办字〔2024〕127号)的文件精神,由乡镇政府遴选委托辖区内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已按照要求实施完成了2024年万安县水稻秸秆轻简化高效还田示范。依据各示范主体申请,经项目实施所在村委会公示并证明、乡镇政府初验、第三方测绘公司测绘和县级农业财政复核小组复核确认,现将我县2024年秋季秸秆高效还田示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郭震洋 联系电话:******
附件:2024年万安县水稻秸秆轻简化高效还田示范情况表.docx
******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