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审字〔2024〕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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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委员会:
报来《******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组织部的《关于做好******服务中心阵地功能优化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提升为民服务办公场所,促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09-360821-04-01-244221 )
二、项目性质:新建
******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浬田镇浬田街吉福路
******服务中心占地216平方米,建筑面积864平方米,建设厨房餐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围墙项目总占地面积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4平方米。其它基础设施占地32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4平方米。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50万******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市县单位帮扶及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9月6日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