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审字〔2024〕284号
关于吉安县高梅线至江木山公路挡土墙塌方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高梅线至江木山公路挡土墙塌方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保证道路畅通,方便群众出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高梅线至江木山公路挡土墙塌方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09-360821-04-01-773247)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高梅线至江木山公路挡土墙塌方处进行修复,主要工程量为仰斜式路路堑C20混凝土挡土墙204.4立方米,拱形骨架70米等。。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50万******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9月12日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