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审字〔2024〕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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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登龙乡新建养老院食堂及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登龙乡新建养老院食堂及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养老院生产生活条件,提供舒适用餐环境,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登龙乡新建养老院食堂及绿化工程(项目代码:2408-360821-04-05-668309)
二、项目性质:新建
******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登龙乡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栋1层食堂,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新建养老院院内外绿化等配套设施。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50万******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债券资金。鉴于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故该项目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9月19日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