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发改审字〔2024〕2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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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固江镇芦西村下洲村庄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固江镇芦西村下洲村庄整治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吉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下达吉安县2024年******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固江镇芦西村下洲村庄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409-360821-04-01-969614)
二、项目性质:新建
******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固江镇芦西村委会下洲村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排水沟1300米、拆除危旧房屋600平米、清杂清表2635平米、巷道水泥压花4800平米、公共基础照明35盏、混凝土道路1400平米、游步道741平米、破损道路修复500平米、铺沥青2200平米、菜地整治1000平米、公厕维修1个、弃土外运3000平米、铺吸水砖200平米、砖砌挡土墙50立方米、双壁波纹管排水沟40米、场地改造600平米、荒地空地平整1300平米、弱电规整300米、水沟清淤50立方米、阶沿改造1200平米、乱围乱挡整治400平米、三线整治等。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350万******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积极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9月12日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印发